承诺达标合格证既包含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信息,也包含生产者的具体信息,从事农产品购销的各类主体据此可说明所经营农产品的来源,监管部门也可以实施更有效、更精准的监管。
2023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正式施行,首次将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上升为法律,明确了食品生产者、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责任主体的法律义务及法律责任。
为强化落实主体责任,推动以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为载体的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落地,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关规定衔接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发布《关于全面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的通告》,自5月17日发文之日起执行。
《通告》的发布,为佛山建立以承诺达标合格证为载体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机制、推动实现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提供了明确路径。
下一步,佛山将推行规模生产主体(农业企业、合作社)全产品、全批次开证,重点品种相关生产主体全覆盖开证;加强对水产物流企业等农产品收购单位和个人宣传培训,指导其依法查验、收取和使用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展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行动,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进超市、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市场;督促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健全承诺达标合格证查验等制度;通过“一码双溯”、数据共享,推动“粤农码”和“食安溯源码”码码相联、精准推送,构建从种植养殖源头到销售餐饮的全链条数字化追溯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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