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今年1月份以来,佛山市市场监管局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要求,组织各区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全面加强价格和不正当竞争执法、广告和网络交易监管、产品质量、药械生产流通监管等工作,大力整治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市场秩序,推动全市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市场秩序平稳向好。截至5月6日,全市共计出动执法人次39816人次,立案查处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案件161宗,分6批向社会公布共25宗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引导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依法合规经营,有力维护了我市价格秩序稳定。
针对近期部分城市出现新冠疫情零星散发的情况,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医药用品等涉疫物资市场经营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就我市当前防疫物资和生活物资等销售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是严厉查处借疫情防控之机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等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行为。(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罚款。)
二是严厉查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实施价格欺诈,未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医药用品等涉疫物资收取任何未予标明费用的行为。
三是严厉查处违反《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包含利用微信、抖音等网络平台)销售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行为。
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上述违法行为,确保医药用品等涉疫物资购买渠道合法、质量合格、价格合理。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违法行为,将予以从重处罚,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公开曝光。
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若发现上述违法行为,请保存相关证据并拨打12315、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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