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网上申报系统的公告
为向纳税人提供更为高效、便捷的纳税服务,使纳税人可以足不出户、方便快捷地完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佛山国税局从2012年4月1日起启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网上申报系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条件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网上申报系统适用于居民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包括查帐征收(A类)和核定征收(B类)纳税人。
纳税人使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网上申报系统应已在主管税务机关开通网上办税应用功能。
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税优惠(过渡期优惠除外)的纳税人,需先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免税优惠备案手续后,才能进行网上申报。
二、申报流程
纳税人在汇算清缴期内登陆广东省国税门户网站“网上办税大厅”(地址:http://www.cpa769.com/)“网上拓展”模块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网上申报。
查账征收纳税人申报流程:①登陆网上申报系统→②财务报表申报→③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④关联业务申报表申报→⑤申报查询→⑥扣缴税款。
核定征收纳税人申报流程: ①登陆网上申报系统→②财务报表申报(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③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④申报查询→⑤扣缴税款。
三、资料报送
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进行年度汇算清缴申报的纳税人,其年度申报纸质资料应于6月30日前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纳税人可登陆佛山市国家税务局网站(地址:http://www.gddg-n-tax.gov.cn)的办税公开-下载中心-业务资料栏目和“税企通”纳税服务平台下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网上申报系统操作说明和注意事项》,也可到金瑞联盟培训平台下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网上申报系统培训》课件和拨打12366服务热线咨询,或到主管税务分局办税大厅索取有关宣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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